服务指南

服务指南

读者信用积分规则

一、开通方式

持有北京市公共图书馆网络联合读者卡(简称“一卡通”)的个人读者(含少儿读者),在首都图书馆微信小程序、北京城市图书馆微信小程序和首都图书馆官方网站积分服务平台,同意开通个人信用积分后即可使用。


二、获取积分方式

1、初始积分:同意开通个人信用积分后,可获得初始积分50分。

2、阅读积分:外借或续借1册(件)文献可获得1分(次日生效),阅享证、优待阅享证每日阅读积分上限为60分(原“一卡通”B级/C级/D级/E级等同),少儿阅享证每日阅读积分上限为30分(原少儿“一卡通”A级/B级等同)。

3、签到积分:每日签到积分上限为1分。


三、使用及查询方式

现阶段读者积分可用于抵扣文献滞还天数,读者可在积分服务平台查询及使用积分,方法如下:

1、使用积分须在还书操作之前,积分一旦抵扣不可撤回。

2、如有文献超期滞还情况,按1分/天/册(件)抵扣,每册(件)抵扣上限为30分。

3、还书后产生的滞还费,无法使用积分抵扣。

4、积分抵扣后,剩余滞还费可在线下(各层服务台)或线上(官方微信小程序)一次性支付。


四、其他注意事项

1、读者信用积分长期有效。

2、原“七彩悦读成长计划”积分规则废止,原积分值全部迁移至现读者积分平台。

3、读者证挂失或补办新证后,读者积分可保留原证积分值。

4、如办理退证,读者积分清零,不可恢复。

5、首都图书馆将根据服务情况及发展需要适时调整读者信用积分规则。